
船舶靠港停泊期间,部分船员易产生 “船停稳、无风险” 的松懈心态,认为值班饮酒无关紧要。但停泊不等于安全,在岗不容侥幸。海事部门在此严肃警示:无论航行还是停泊,船员值班期间饮酒均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,必将依法从严查处!

*图片由AI生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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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示案例

执法人员现场使用酒精快检仪进行检测
麻涌海事处 郑庆辉 摄
近日,“启顺 XXX” 船在麻涌海事处辖区靠港停泊期间,海事执法人员对该船进行登船检查。检查时发现该船船长身上带有明显酒气,且存在故意躲避检查行为。随后,执法人员现场使用酒精快检仪对其进行检测,结果显示酒精含量 99mg/100ml。经核查船舶值班表、航海日志等资料,确认该船长事发时段正履行在船值班职责,船长承认值班期间存在饮酒的行为,对检测结果无异议,不申请抽血检测。

酒精快检仪显示酒精含量 99mg/100ml
麻涌海事处 郑庆辉 摄
海事部门依法责令该船12小时内不得开船离港,并对船长值班期间饮酒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,从严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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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条速递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条
船员履行在船值班职责前和值班期间,不得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》第一百二十五条
船员不得酗酒。值班人员在值班前4小时内禁止饮酒,且值班期间血液酒精浓度(BAC)≤0.05% 或呼吸酒精浓度≤0.25 mg/L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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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泊值班饮酒的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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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守则
严格遵守喝酒不上岗、上岗不喝酒,值班前4小时及值班全程滴酒不沾。
按值班表在岗在位,做好瞭望、系泊检查、设备巡视,不脱岗、不睡岗、不做与值班无关事项。
自觉接受海事执法检查,不躲避、不隐瞒、不抗拒,有疑问依法依规陈述申辩。
加强船员班前提醒、酒精抽查、普法教育,杜绝 “靠港放松” 的错误导向。
供稿|麻涌处 祖立媛
审核|叶进军
编辑|麻涌处 祖立媛